返回 吞噬星空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十章 杀戮之地(中秋快乐)[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60小说网]https://m.60xsw.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域外战场第七战场有好些个无比可怕的存在,他们在各自阵营,都是独占鳌头的,罗峰也清楚,自己就算拼尽所有底牌也不是任何一个的对手,当实力差距太大的时候,其他手段就根本起不了作用。

    若说虫族母皇不朽,南惩,算一个,那玄墓王,也是其中一个。

    南惩,以其不朽虫族军团纵横整个战场,更多靠的是军团。

    玄墓王,却是凭借一柄,血墓刀”杀戮无尽,创下赫赫威名,靠的乃是个体战力。

    论名气玄墓王反而更强一丝!至于战力,二者谁强谁弱很难说,比如在空间狭xiǎo区域虫族不朽军团实力会受到影响,玄墓王完全可以蹂躏整个军团!如果彼此距离远,虫族不朽军团可以痛快的施展各种合击,那就可怕了。

    “玄墓王,本xìng孤傲,得罪强者无数,来自‘歧魅族’,因得罪强者太多,域主期就直接逃到域外战场,开始了漫长的域外战场杀戮生涯,从域主期一直成长到近乎封王无敌,歧魁族早就将他当做族内未来支柱,将他当年的仇人一一压制解决,且奉上诸多资源以供其成长。”罗峰脑海中浮现一则资料。

    “厉害。”

    “从域主期成长到这等地步,如果各方面再圆满点,就能和我老师真衍王媲美了。”罗峰暗道。

    南惩、玄墓王,都是接近‘封王无敌’。

    看似差距不大可越往后越难,想要再圆满些、再提高些,太难了。像真衍王这种能够在不朽阶段就达到‘封王无敌’……整个宇宙亿万族群加起来都少的可怜,数量之少,比宇宙尊者数量都要少很多很多!

    时间流逝,这强者们不断汇聚,在一座座禁地空间内汇合,而后朝下一个禁地空间前进。每个禁地空间逗留时间从半个xiǎo时到半天不等,当持续了两天后,罗峰他们这一批强者队伍数量已经非常惊人了。

    “单单我们这批就,AX。多名强者。”天阵王在罗峰一旁,惊叹道,“这还没抵达最终聚集地,最终之地,各批强者汇聚,数量更会多的可怕。”

    “窟”

    罗峰目光却是掠过人类阵营的其中一位强者,那是一位身后足足背负着七柄不同样式战剑的人类男子,全身穿着隐隐有着古老气息的紫sè战甲,手中也是戴着特殊材质的黑sè手套,额头上也有着七柄战剑印记,整个人散发的气息之强持……就连远处妖族阵营的玄墓王都受到影响而也爆发出那血腥般的气息。

    “七剑王!”罗峰心中轻叹。

    七剑王,人类强者。

    人类阵营强者数量已经累计到红口多名不朽神灵,超过九成都是封王级,单单封王极限强者就有数十个,还有擅长灵魂攻击的数十位封王巅峰,自然人类阵营这批强者的核心不再是罗峰、天阵王,而是那位七剑王!

    “七剑王,按照老师所说,七剑王有希望追赶上他和天羽王他们几位。”罗峰暗道。

    七剑王走的是jīng神念师流派。

    年少时便是从‘巨斧斗武场’脱颖而出,被巨斧斗武场吸纳为核心天才,且是以当年那个时代的第一天才身份一直实力提升着,或许论天赋论进步速度赶不上科谛,也赶不上罗峰(罗峰金角巨兽、魔杀族分身达到界主级时,地球人本尊依旧是域主级,才会导致进步速度看似骇人,实际进步速度其实没表面上夸张)。

    可七剑王,还是比,伯兰,那等天赋要强很多。

    成为不朽后,七剑王被‘巨斧斗武场’中的某位宇宙之主,收为亲传弟子,而后更是风生水起,修炼短短数万年,已经近乎封王无敌……”和真衍王、天羽王等许多老家伙相比,都差不了多少。

    人类族群高层很看好七剑王,认定七剑王非常有希望成为‘宇宙尊者’。

    人类族群的全力栽培,那位宇宙之主的指点引导

    七剑王自身的一些特殊际遇~~??

    造就了现如今的‘七剑王’。

    “这可是宇宙之主的亲传弟子。”

    “是那位宇宙之主?”

    “不知道,听说是人类中巨斧斗武场一方的。”

    “人类真是强大啊,我族一位宇宙之主都没有,他们人族内部都分成五大势力,且每个势力都有宇宙之主那等存在。”

    人类阵营内部彼此悄然议论着,不谈七剑王本身战力,单单挂着‘宇宙之主亲传弟子’这一身份,就足以让人类阵营一方以他为首。因为这样的存在……肯定不会陨落!开玩笑,宇宙之主亲传弟子,那要陨落,那可比镇封星辰出世还要可怕的多了。

    “罗峰,你如果身份暴露,会比那七剑王更耀眼呢!”巴巴塔意识jiāo流道……“你可是被混沌城圭收为亲传弟子,而混沌城主,可是虚拟宇宙公司第一掌权人,又坐镇人类圣地混沌城,那可强多了。你又是界主期就被收为亲传弟子的。”

    “耀眼有个屁用,赶紧闭嘴。”罗峰传音喝道。

    “真凶!”

第十章 杀戮之地(中秋快乐)[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