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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艋舺》[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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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d2();  蒋震的葬礼结束后,倪坤走了,走之前搞定了靓坤上学的问题。

    靓坤也开始在台北的学生生活。

    靓坤要就读的学校叫“万华高中”,位于台北市万华区。

    万华区原名“艋?”。

    韩寒说:文人的致富领头羊是专写科幻小说的倪匡,由于看这类小说的人文化水平都不太高,所以他怕姓名里两个字一个都不识,改名为“废品(Westrel)”,就是现在大多数人所钟爱的卫斯理先生。

    艋?的改名大概也是这么个原因。

    艋?是台北市最古老的城区,是台北市发展的起点。地名的由来是因平埔族独木舟和独木舟聚集的地方为“艋?”,原住民语“moungar”,当年来台的福建泉州人听到,就以“艋?”汉字的闽南语发音monga为谐音。当时,他们除了射鱼维生外,并以独木舟载运所产的蕃薯、苦茗顺淡水河而上,和汉人进行物物交易,淡水河滨群舟猬集,如此景象成为“艋?”地名的由来。

    而在1975年的艋?,已经化为台北市最繁华的街市。

    靓坤联想到了香港的油麻地。

    油麻地之名,与油麻地天后庙有密切关系。因为当时天后庙前的土地是渔民晒船上麻缆的地方。不少经营补渔船的桐油及麻缆商店在那里开设,故被称为“油麻地”。

    而在1975年的油麻地,也已经化为香港最繁华的街市。

    ……

    靓坤走过艋?的街市,踏进“万华高中”,迎面而来的就是“教官”的“谆谆善诱”:“我见过坏学生从一个学校转到另一个学校,你更好,从香港转到台北来了嚯!你小心点,你要是敢在学校捣乱,我是不会客气的哦。”

    训过靓坤之后,教官开始训另一个转校生:“你叫周以文喔?两年换三个学校啊?你在树林(台北县树林中学)的时候还旷课半个学期?你很忙喔,事业做很大喔?我告诉你喔,你就给我老老实实的、安安分分的把书念完,你不要给我乱搞喔。”

    在教官的带领下,靓坤和周以文跟在他身后去教室。

    不同之处就是,经过少年警校严格训练的靓坤,站的时候站得笔直,走的时候昂首阔步;而周以文则是松松垮垮地塌着肩膀,双手插在裤兜里。

    “嗯。”周以文从鼻子里哼出声音,作为对教官的回应。

    教官回头看着周以文,骂道:“嗯什么嗯?大便啊?嗯?”

    不过,教官确实威风,几个看起来就不是好学生的家伙,本来要从教室出去的,见到走廊里的教官,又吓得退回去了——哪怕教官已经走过去了。

    回过头的教官,往教室里瞟了一眼,指着教室里面正在打扑克的学生喝道:“诶!赌博啊!”

    教官把那几个打扑克的学生从教室里揪出来,在走廊上站成一排,挨个用藤条打手心,一边打,还在一边继续说教:“胆子倒很大啊,那就不要躲嘛!”

    被安排在教室里面坐下,位子倒是蛮靠前的。只是穿着红色丝绸西装的靓坤、穿着树林中学校服的周以文,和周围穿着“万华高中”校服的其他学生们相比,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课堂上,老师在照本宣科,骗工资;而学生呢,有的正在吃泡面补充营养,鬼知道他的营养是怎么流失的,有的在打扑克,赌得不大,只是硬币而已。

    靓坤感觉有人在拍自己的肩膀,一张纸条从背后传过来,封面上还写着“新来的”。

    看来是给自己的。

    展开纸条,里面写着:“明天放学,堤防上,带3000元来拜码头,要不然”,后面画着一支“苦无”,台湾方言叫它“扁钻”。

    靓坤把纸条团成一团,扔进了正在讲台上低头念课本的年轻女老师的怀里。

    戴着眼镜的年轻女老师展开纸条,看了之后,勃然大怒,把课本往讲台上一摔,说道:“无法无天!无法无天!居然连老师的保护费都敢收!”

    说完,年轻女老师就拿着纸条走出了教室,应该是去找教官去了。

    很快,教官就拎着那根藤条走进了教室,连笔迹都没有对,就直接指着坐在教室最角落的家伙骂道:“狗仔孩,你给我出来。连新老师的保护费你都敢收!下一步,你是不是还要收我的保护费?”

    那个叫“狗仔孩”的家伙,一张大长脸长得痞痞的,泛黄的头发根根树立,一身皮包骨头。

    有些人长得痞痞的,那叫痞帅,远的如陈冠希,近的如张一山;但是,狗仔孩那张脸给人的感觉则是欠揍。

    教官揪着狗仔孩的头发,把他拖出教室。

    然后,靓坤就听到了狗仔孩的惨叫和教官的说教声。

    ……

    下课之后,狗仔孩带着四五个高高壮壮的家伙围住了靓坤的座位。

    狗仔孩气势汹汹地问道:“你怎么敢把纸条丢给老师?”

    靓坤站起来,说道:“纸条上写着‘新来的’,我看那个老师好像就是新来的,以为是给她的。”

    狗仔孩把脸怼到靓坤面前,质问道:“你特么耍我啊?”

    靓坤一巴掌抽在狗仔孩那张欠揍的脸上,说道:“我特么耍你又怎么样?”

    看到靓坤眼都不眨的一巴掌把狗仔孩抽翻在地,那四五个高高壮壮的家伙也摸不清底细,不敢动手。

    ……

    中午,校工们推着车,把加热好的饭盒送到教室来,放在讲台上。

    在70年代,还没有很多的商店,也没有很多的饭店,也没有很多的宾馆,衣食住行,都得回家,饭得回家吃,觉得回家睡,实在无法回家解决的,才能另外去想辙。所以,大多数学生只能选择带便当。

    每个人上讲台,领取自己的饭盒。

    领完饭盒的靓坤伸出头,看了一下前座周以文的饭盒。

    果然是一根烤鸡腿!

    靓坤又回头看了看狗仔孩,他坐在座位上,以手托腮,偏着头,好像在看窗外的风景。

    狗仔孩没有吃饭,或者说,他干脆就没有饭盒。

    如果不是一边脸肿着,他肯定又会像往日一样,抢夺其他同学的便当,“吃百家饭”。

    可惜了,欣赏不到狗仔孩的模仿秀——“李季准的感性时间”。

    哎,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靓坤叹了口气,盖上自己的饭盒,端到狗仔孩的桌边,放下饭盒。

    饭盒落在课桌上的声音惊醒了“沉湎于窗外美景”的狗仔孩。

    狗仔孩抬头看着靓坤,问道:“你做什么?”

    靓坤说道:“请你吃,算是赔你的。”

    狗仔孩说道:“你别以为请我吃一顿饭,就可以让我原谅你。我是不会放过你的!我堂哥是‘后壁厝’的文谦啦!”

    靓坤笑着说道:“你想找我报仇的话,我随时奉陪。但是,这顿饭和那些都无关。吃吧,肚子饿是很难受的!”

    狗仔孩问道:“我吃了,那你怎么办呢?”

    狗仔孩都不敢相信,这是自己会说出来的话。

    靓坤说道:“我少吃一顿没事的。”

    说完,靓坤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狗仔孩半信半疑地打开饭盒,仔细检查了一下,没有吐过口水的痕迹,拿起勺子,往嘴里舀了一口。

    靓坤感觉味道一般的饭菜,在狗仔孩的味觉里,却是米其林三星级的佳肴。

    其实,这是人体交感神经和非交感神经结合作用的结果,饿的时候胃给大脑一个信号,告诉你该吃东西了。因此,你这个时候吃什么,大脑都会给出愉悦感的信号。

    这就是俗话说的,人在饿的时候吃饭就特别香。

    当舀进嘴里第二勺饭菜时,一滴眼泪从狗仔孩眼睛里流出来了。他赶紧擦去眼泪,生怕别人看到,更加快速地吃了起来。

    ……

    饿着肚子坐在座位上的靓坤,想起一个发生在日本有关于便当的故事:

    父亲的饭盒坏了,母亲就买了两个饭盒,一个给父亲,一个给上高中的儿子,让儿子带饭吃。

    有一天,父亲发现每天都不变的大马哈鱼便当变成了酱汁牛肉,米饭上紧紧地铺着一层黑黑的海苔。

第9章 《艋舺》[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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