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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浩 鲜衣怒马 翩翩少年[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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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在异国的土地上,我常常会恍惚,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那些课程被排得很满,下午还要去公司里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常常晚上一到家,就累得昏死过去。
昨天下午,公司拍一组化妆品广告,当时我正对着那些瓶瓶罐罐发呆。那刚好是橘子最喜欢的牌子,我记得,都记得。
离开中国的前一天,我偷偷去过“散伙饭”。
可我不敢进去,因为怕看见那双失望的眼睛。毕业后,我时常看见那双眼睛。
我在远处站了整整一个下午,终于见到她从里面走出来,我激动得几乎落泪。可是很快,我发现她并不是一个人,她身后跟着陈凯,那个田二蛋从小熟识的富二代。
他正宠溺地揉着她的头发。
那一刻,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狠狠地缩在了一起,那疼痛那么真实,不过很快就没有任何知觉了。我终于知道,我心爱的姑娘,她如今过得很幸福很幸福。
罗小浩爱橘子,全世界都知道。
我小的时候从来不热爱学习,却以一匹黑马的形式,考入了万人敬仰的zy戏剧学院,颠覆了班主任长此以往对差生的理解,也算为广大爱翘课的难兄难弟争了一口气。可是然后呢?去那里改头换面,做个学霸?别逗了,如果这个世界实现了共产主义,那么我最大的理想就是玩物丧志游手好闲。当然这么说也不对,可能更主要的原因是,学习并不是一件令我感到快乐的事。
开学那几天,基本上全班男生都非常恶趣味地讨论哪个姑娘更漂亮,尤其是军训时期,最能看出一个姑娘本来的面目。我也不例外,表演系的美女最多,看得眼花缭乱的。室友田二蛋凑过来,“嘿,看上哪个了?”
“你看上哪个了,咱们先划分好,免得成了情敌!”我笑着。
“我可不像你们那么随便,哥们还一处男呢,得守身如玉!”
“谁t不是处男啊?”我一脚飞过去,踢得田二蛋直咧嘴。
其实当时田二蛋不知道,我不光是处男,还保留着初吻呢,甚至连小姑娘手都没牵过,这事想想还真有点丢人。
初中时代我倒是喜欢过一个女生,当时我刚从男厕所出来,远远地就看见一个梳着马尾的小女生蹲在树底下。走过去一看,那女生正在津津有味地盯着一条毛毛虫,倍儿有当生物学家的潜质。不怕虫的姑娘很特别,我更特别,专喜欢特别这股清流。这原本会是一段唯美的校园爱情故事,只可惜最后柔情便宜了哥们,女生成了哥们的女友,真够狗血的。
在这个防火防盗防哥们的时代,姚木木总算还做了件靠谱事,就是把橘子介绍给我。
我第一眼看见她就认定,就是妞了。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能保护自己喜欢的女人还值得骄傲呢?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翘了所有课,因为我知道橘子胃不好,我想我在的话,最起码能保证她一日三餐按时吃。当然,最重要的是,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分开的时候,橘子的眼泪止不住的流。我人生中,第一次有姑娘为我哭,还哭得那么伤心,我心都碎了。当时我就对自己说,去t的戏剧学院,哥们儿就这儿混了!
四年下来,我手里的火车票攒了四个扑克牌盒,如果铁道部哪天颁发个最佳贡献奖,我绝对是首当其冲。
这是我第一次谈恋爱,不知道一个好男友应该是什么样子。我只知道,她是我的全世界,我要用尽全力对她好。尽管她脾气差,可是我能包容她的一切。
“罗小浩,你得一辈子这样照顾我,就好像我的妈妈一样!”橘子撅着小嘴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融化了。
可我没想到的是,大学毕业,我因为超低的毕业成绩,没有拿到一份就业offer。后来接的那部微电影,剧本傻到让人恨不得骂街。我甚至怀疑那个编剧是不是受过什么创伤,非逼着我拍一个援交少女是如何洗尽铅华爱上一个快递小哥的,最后还为了帮快递小哥开家快递公司,去睡了一个满腹流油的大叔。
我当即和制片人吵翻了,还幼稚地骂了那个肥硕而丑陋的王八蛋,结局就是要赔三万违约金。
我问老爸要了两万,橘子出了一万,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失望的眼神。
为什么人不能永远活在年少,我用细心的照顾,就可以成为她的英雄。
很长一段时间,我陷入了巨大的抑郁,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为这个女孩做些什么。我守在她身边,让她两手不沾烟尘,可她给我的那些失望眼神却越来越多,越来越真实。橘子恐怕永远不知道,那些眼神有多么残忍,我很想告诉她,我妈妈已经在老家帮我安排好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可是我只能拒绝,因为我的橘子说,她喜欢现在的城市。可是每一次,这些话在我脑海里转了一圈,最终我只是笑着听她抱怨。妈妈为此和我吵翻,可是我不在乎,她早晚会明白橘子的可贵。
从那以后的每一天,我都能发现这个瘦小的姑娘蜕变,这是好事,只是我终于不知道她是不是还需要自己。我甚至常常在夜里惊醒,然后一身冷汗,直到把睡得正酣的橘子拥进怀里。
那段时间,我为了赚钱给哥们的电竞公司做代练。想着攒够一万块就换间大点的房子,到时候就可以把橘子最喜欢的那个鞋架摆出来了。可是,橘子为此勃然大怒,她说尽了狠话,每一句都扎在我心上。
“分手吧!”是我提的。说出那两个字的时候,我觉得从今以后,我的天空,再也不是蓝色的了。我因为惧怕失去,所以惧怕拥有。
离开家以后,我赶紧这个人都被抽空了,我不知该去哪里。我的世界还在楼上,可是她不再需要我了,我早就成了她的累赘。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onica,她在招工的路口捡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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