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139【琐事】[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60小说网]https://m.60xsw.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门楣牌匾都来不及刻制,便将府衙的牌子翻过来,背面用红笔写下“总兵署”三个大字。

    乍看有些滑稽可笑,但谁也不会因为这块招牌,质疑里面那位爷的权威!

    “先生请喝茶!”

    惜月提来茶水,费如兰亲手给庞春来沏上。

    “好。”庞春来乐呵道。

    整个总兵署后院,除了赵瀚夫妻之外,只有庞春来跟着搬进来。

    这位老先生无儿无女,不仅是赵瀚的老师,更如同赵瀚的义父,起事以来一直住在同个屋檐下。

    赵瀚吹着茶沫子,惬意靠在椅子上,喝茶享受深秋的夕阳。

    费如兰突然说:“先生年不过五旬,身边只一女佣,何不再娶妻有个照应?”

    庞春来摇头道:“老迈之躯,就不迁累旁人了。”

    赵瀚突然放下茶杯说:“有那冥顽不灵的地主,非得举兵对抗分田。抄家之后,也留着一些孩童。不如择一幼童,两三岁那种,先生可收养来延续香火。”

    “这个嘛……”庞春来有些意动。

    他以前一心想着造反,并无别的杂念。如今造反事业走上正轨,虽没有娶妻成家的心思,却也希望有一个子嗣——庞春来全家都被鞑子杀了。

    赵瀚笑道:“那便如此决定了,选一聪明伶俐之幼童,再请一位奶妈来喂养。”

    “如此……也好。”庞春来心中高兴,甚至琢磨着给孩子取名。

    待庞春来高兴过后,赵瀚突然问道:“关于城市游民,诸多智囊都有来信商议。各说各的,莫衷一是,先生究竟怎么看?”

    “还能怎么看?根本就无田可分,”庞春来说道,“还有许多游民,已在县城繁衍数代,早就不知该如何种田了。我同意萧焕的提议,可做两种户籍,一为乡村户籍,一为城镇户籍。”

    赵瀚被这事搞得脑壳疼,他真想不出什么好法子,麾下的智囊们同样如此。

    好在暂时不用着急,因为吉安府城的游民,去年冬就大量投军,跟着赵瀚下乡分田了。于是导致城市劳工紧缺,不但更好找活干,而且报酬也有所提高。就连卖东西的小贩,也因竞争者减少,生意比以前更好做。

    吉水县城的游民,许多被乡绅募兵守城,赵瀚攻城时已有承诺,给倒戈的士兵都分田地。剩下的游民,在缺乏竞争者后,同样也能提高收入。

    至于安福县那边,县城没那么繁荣,征召二百游民入伍,同样可以缓解游民矛盾。

    都是暂时政策,只能尽量保证就业。

    明代南方的诸多城市,之所以遍布打行组织,归根结底是失业人员太多,导致大量闲散青年跑去混帮会。

    国内争霸时,可以招募游民为兵,甚至招收混混为兵。一次不能招太多,须得分散到各部队,两三百人里掺杂几个,慢慢就把混混兵给同化了。

    至于统一全国之后,城市混混直接拿去移民。

    你们不是很能打吗?

    先去琼州(海南)、东番(台湾),跟岛上的土著打架去,这两个岛就能安置几百万人。

    更不用说,还有那无限广阔的海外土地!

    闲扯一阵,庞春来突然问:“仲聪有消息吗?”

    仲聪就是徐颖,庞春来取的表字,那才是他心中的亲儿子。

    “还没有,南昌不好混,我只给了他几百两银子。店面倒是能盘下来,但得看有没有空缺。”赵瀚笑道。

    庞春来有点不高兴:“其实,可将仲聪调回,不说做知县,在总兵署做文职也是可以的。”

    赵瀚摇头:“对于徐兄,我有大用。”

    见鬼的大用,无非就是情报头子。

    庞春来特别心疼徐颖,更害怕今后建国,情报头子容易被皇帝灭掉。

    同时,庞春来也想培养徐颖,成为手下的一大助力。

    别看如今只有三县之地,内部已经有产生派系的苗头。

    一为元老派,即赵瀚从铅山带来的人,还有黄家镇及周边出身的官员。

    二为投诚派,即永阳镇及以东,主动献土的地主,还有被赵瀚俘虏的乡勇(解学龙所部)。第二次大规模分地时,这些人有很多成为基层官员。

    三为吉水派,即以李邦华为首,大量近期从贼的读书人。

    当然,现在还没产生矛盾,更没有什么派系斗争,只是各自走得比较近而已。

    这是必然的发展趋势,若想要根除派系,除非赵瀚手下全是机器人。

    古今中外,没有哪个政权能例外。

    把庞春来送回去休息,赵瀚慢悠悠散步而归。

    惜月正在教训新来的佣工,似乎是什么地方坏了规矩。如今赵瀚的院中,佣工增加到六人,也算为官员定了个标准。

    来自乡下的官员,进城之后难免讲派头。

    就拿赵瀚的军务秘书黄顺德来说,如今家里有五个佣工,不敢比赵瀚招得更多。

    “总镇,查清楚了。”萧焕进来汇报工作。

    赵瀚问道:“如何?”

139【琐事】[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