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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妈妈的来信,失去的时间……[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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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愿意,我和爸爸希望能来学校看一场比赛。

    此致

    敬礼!

    你的爸爸妈妈

    “千万别跟人说事儿,说了你就会想起每个人”。几年后,我在一本书的最后一页看见了这句话。妈妈想起了每个人,把他们记得清清楚楚,从来都不曾忘记。他们不只是落了灰的小学同学通讯录上一个个印刷的铅字,他们也拥有我们过去生命的一部分,大家共同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只是,在最后的那两年,我的生活碎裂不堪,每天都盼望着离开那所学校。我几乎记不清那段黑暗的往事了,可它依旧缠绕在我的心头,无法散去。大家都希望我向前看,不回头地往前奔跑,让过去成为明天的起跑线。但我做不到,因为我亲手制造了所有人过去的黑暗。

    我似乎也希望自己能重新开始。再一次站到绿茵场上,再一次想要守护一扇门,和相同年龄的人一道呐喊、追逐,去感受生命的新鲜与活泼。在球场上,我仿佛忘掉了那些沉重的往事。但是……我到底为什么要踢球呢?至少,在妈妈将信交给我的中午之前,我觉得是为了涛涛能在临别之前能戴上一枚金色的奖牌,作为我们相处短短一年的证明。而在那个中午之后,我又模模糊糊地感到,即将到来的比赛不仅仅是与外校的半决赛,它还是我和过去的再次接触。又一回,我将和我的朋友们共同站到球场上,等待我们的是一场更为正式也更为残酷的比赛。我们将是对手,就像我的过去成为了我的敌人。

    蒲云,在我的印象中他永远是个小胖子。我和弦弦第一次见到他时,大家都才三年级,脸上或多或少带着点没有消退的婴儿肥。他的头发天然卷曲,在阳光下闪烁着栗色,有点像外国人。当时的他又矮又胖,脸也挺白,头发一长就容易被当成女生。在小学,尤其在低年级,小孩子们更像是一群小动物。其实到了初中,我还能在某些时刻感受到自己或他人与生俱来的动物性。像女生的男生难免受人欺负,欺负他们的人或许自以为能通过这种行为建立起身为男子汉的尊严与权威。在他们眼里,男生胜过女生是天经地义的。欺负别人证明了他们是男的,被欺负的是女的。

    蒲云不和我们一个班,成绩很好,但沉默寡言,老实得要死,总一个人缩在课桌上。他被欺负了也不敢告诉老师家长,怕那些人变本加厉,因此只能躲在什么地方悄悄抹眼泪。当然,这些都是后来知道的。遇到他之前,我们都没听过这个名字。

    那天我和弦弦在厕所洗了手准备出门,猛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哄笑。两个学生从身后揪住了另一个在尿尿的男孩,趁他没有尿完,用膝盖话都没用。他确实一点基础都没有,身体素质也差得很,跑两圈下来就气喘吁吁,完全不适合体育运动。所以,每个周三周五训练的下午,他就一个人趴在操场的围栏上默默看着我们,慢跑时会悄悄跟着,训练结束了他便走过来跟弦弦一同加练。说是加练,其实是弦弦像个幼儿园老师一样手把手地教他基础动作。从传球开始,再到盘带与射门。蒲云的一身本事都是弦弦亲自传授的。有时赵蕤和施振华也会留下来加练,久而久之,大家就都熟悉了。那时的周三周五都是两点半下课,训练到四点半,依然云淡风轻,天蓝蓝的,操场绿绿的,学校里安安静静,只有球鞋踢到皮球上的闷响。阳光洒下来,把一切照得那么美好,好得像一场遥远的梦。之后的之后,教练发现蒲云有了点进步,更发现他是左撇子,惯用脚也是左脚,最终还是把他收下了,虽然更多时候只叫他搬水和送球。蒲云唯一谈得上出色的就是踢任意球,那也是弦弦教他的,徒弟自然比不上师父,队里已经由弦弦和吴闻达来包办定位球了,教练也不可能只因为他任意球踢得好,就把一个进攻上不去、防守回不来,体能只有十几分钟的球员派上场。

    然而弦弦总跟蒲云说,你别把自己看得太低了,小看你的人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原以为那只是句普普通通的鼓励,直到我发现蒲云把这句话当成了人生格言,还在长跑成绩超过我的那天说了出来。弦弦真坏,蒲云还真信了他的鬼话。我本来只是倒数第三,结果变成倒数第二了。

    从倒数第一到倒数第三,蒲云付出的努力是难以想象的。他过生日那天,请我们俩还有赵蕤跟阿华去肯德基。吃着吃着,他忽然感慨,半年没吃过汉堡和炸鸡了。大家都很诧异地问为什么,他有些不好意思,说为了瘦一点。每天放学后也都能看到他在操场上不停地跑啊跑,仿佛在追赶着自己的影子。

    四五年级,弦弦愈发成为球队里的明星人物。无论是成绩、球技还是人缘,弦弦都非常好。有一阵子,大家都调侃我们球队不是某某小学校队,而是“柯佩弦队”。有好几场比赛,我们无法打破僵局,最后都是靠弦弦利用个人能力,踢出一脚惊世骇俗、毫无道理的世界波取得胜利。仿佛只要他在球场上,比赛不到最后一秒就绝不会有定论。蒲云还写过一篇作文,把弦弦吹得天花乱坠,什么身披五彩圣衣,脚踏七色祥云,一副盖世英雄的样子。现实中没有什么五彩圣衣和七色祥云,但是弦弦轻描淡写地打进技惊四座的入球后,总会在绿茵场上纵情奔跑,他披着灿烂阳光的背影一定在每个人心中挥之不去。

    大家也挺尊重我的。但我想,他们的尊重并不是因为我自己有多好,只是我有个优秀的弟弟吧。弦弦是他们的朋友,我是弦弦的哥哥,总要给一点面子的。就像蒲云总是喊弦弦弦哥,顺带也喊我大哥,仿佛我是带头老大。我只是年纪比他们大而已。所以,有时我并不是很乐于跟弟弟的朋友们相处。蒲云还好,毕竟我们俩都为对方挨过揍,也一起在检讨里说过“下次再也不敢了”。阿华是我训练时的搭档,他练射门,我练扑救。赵蕤嘛,我没为他做过任何事,他也没为我做过什么,可他却想分走我的弟弟。每次察觉到这一点,我就想不顾一切地把弦弦夺回来。他是我弟弟,只属于我一个人。就连弦弦自己也是这么说的,最好的朋友是哥哥,永远都是哥哥。

    但世上没有“永远”这个词。没有不散的宴席,一切都结束于五年级的十一月初,我们的11岁生日刚过去不久的一个夜晚。我离开了球队。阿华几次邀请我回来,我都没有答应,连比赛都不愿意去看。

    蒲云转到了阿华他们班,还在继续踢球。后来,听一个平常不太熟的同学说,蒲云越踢越好了,在球队里拿到了主力位置。有一场关键的比赛,球队在最后一分钟获得了一个任意球。蒲云站在球前,在绵绵细雨中轻轻助跑,用一记洞穿了雨幕的落叶球将皮球送入球网。这个精彩万分的球进了之后裁判便吹响了哨子,在对手的惊愕与队友的欢庆之中,蒲云跪在地上,哭得伤心极了,比以前受人欺负时还要伤心一万倍。大概是这样吧,我听说的,毕竟那段破碎的时间模糊不清,我也不知道自己记的东西是真是假。我只知道那段过去的时光不会再回来,可如今它宛如一面碎裂了又粘贴好的镜子,带着无数裂纹重现在我的眼前。

    失去的时间找到了我。这次好像无路可退,只有迎上去和它拼一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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