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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零五十五章此消彼长[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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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的纯血马以中短距离速度快称霸世界,即便到了后世千年,也没有其它一个品种马速力超过它。更重要的是,该品种的遗传稳定,适应性广,种用价值高。
由纯血马杂交而得的战马往往能遗传纯血马的冲刺速度和杂交战马的其他优势,所以赵祯的御马监一匹大宛马也没有,清一色的都是纯血马或是混血马。
赵祯是个实用主义者,他只需要最好的,最合适的,而不是要最贵的卖相最好的。
怕是整个神都城的人都不知道,大宋的皇帝居然连一匹汗血宝马都没有,但怕是整个神都城的人也都不知道,大宋赛马场中速度最快,耐力最持久,协调性最好的赛马就是赵祯御马中的一匹……………
当苏洵看到三才牵着一匹高原马和一匹河曲马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他就知道为何官家要拿下青塘的土地了。
高原马实在是太矮了,骑在高原马上作战的吐蕃人在骑着混血马的宋军面前简直就是一个三寸丁,这样的状况进行交战,宋军拥有全面碾压的气势。
这是一个需要详细辩证的事情,赵祯做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论证和实验自己心中的猜测。
于是更多的马匹被牵了过来,苏洵已经见怪不怪了,高原马,河曲马,混血马,这三种马匹放在一起的时候所有人都明白了宋军的优势。
失去河曲马的吐蕃人只能骑着矮小如同骡子一般的高原马和宋军作战,这项巨大的劣势已经足够左右一场战局的胜败。
苏洵在仔细看了看马匹的牙口和马蹄后对赵祯开口道:“官家的意思是大宋已经占据了所有的优势,只是等待挥师西进?”
赵祯摆了摆手:“在马背上我们已经占据优势,但吐蕃高原却不是一般的难上,朕要一役功成的想法怕是有些失当,何况到时要由旭儿前来指挥作战,朕了解自己的孩子,就像你了解苏轼一样,赵旭做事一板一眼,指挥作战更是稳扎稳打,但如此一来,想要让他出奇兵的可能几乎没有。”
“官家,一场大战的胜负输赢靠的是国力,是堂堂之师,正正之旗,靠的是上下一心,将士用命,主帅稳重,太子最为合适!”
“旭儿当然合适!”赵祯再次强调了这一点之后才开口道:“但角厮罗可不是一个好对付的角色,他的手段你也应该知道,他的眼光和才智你也应该知道。
朕觉得他才是怎么多年来大宋最大的敌人,也是足以和朕抗衡的敌手,余者皆不足虑!”
苏洵没有话说,的确他了解角厮罗,作为大学士兼职鸿胪寺卿,他对外朝的了解超过了朝堂上的大多数臣子,当年也只有他把角厮罗称为心腹大患,而朝臣们这是说他杯弓蛇影。
眼下角厮罗证明了苏洵当初的判断,也是如此才使得赵祯前往兰州的巡幸的时候特意把他给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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